公告103學年度增額市長獎評選辦法與評選表...2015/4/10 下午 02:39:16 |
1.【增額市長獎】如貴子女有意爭取增額市長獎,請在五月一日前繳交各類獎狀給老師。 待評選小組討論後,以積分高低評選增額市長獎學生名單。 (詳細辦法可參閱三興國小網站/最新消息,搜尋「註冊組」發布「增額市長獎」訊息) 獎狀採計以下列標準為主,同一獎項以最高單位的獎狀計分: (1)參加全國或臺灣區政府單位舉辦之各項比賽獲獎。 (2)參加臺北市競賽獲獎者。 (3)參加北市教育局分區或其他縣市教育局競賽獲獎者。 (4)參加臺北市政府兒童美展獲獎者。 (5)可晉級之比賽則採計最優的成績,不得重複計算 (6)個人比賽獎狀佔70%,團體比賽獎狀佔30%。 (7)私人舉辦之比賽及公私立學校比賽不予採記。 (8)獎狀須政府教育機關核發,且必須為有給獎文號之正式獎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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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加檔案:「增額市長獎」評選辦法.doc |